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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1年 2 月 24 日 星期四
    D2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摘要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 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试行〉 ,《 》 股 1,本激励计划依据《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 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0万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A股) ( 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占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1.47%. 标的股票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给激励对象. 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员和业务骨干. 4,授予条件: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期36个月. ( 在授予日后的12个月内为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1) ( 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的36个月为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的12 2) 个月后,24个月后和36个月后分三期申请解锁, 每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30% 和40%. (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3) 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草案)及其摘要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6,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本激励计划( 28.64 元/股) 的50%,即14.32元/股. 7,激励对象认购标的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A股) 9,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 草案) 进行投票表决时,将同时提供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 草案) 及其摘要前30日内,林州重机未发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的重大 10,在披露本激励计划( 事项,亦不存在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未实施完毕的情形. 草案) 披露后至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30日内,不进行增发,资产注 11,林州重机承诺自本激励计划( 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2,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本公司 /林州重机:指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 /《 本计划》 /本激励计划:指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制订的《 林州重 2,《 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 不包括独立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重 3,激励对象: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有资格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林州重机董事( 要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4,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 5,重要管理人员: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 股票,以及因公 6,限制性股票: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的,转让受到限制的林州重机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司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新增的相应股份. 7,标的股票: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的林州重机限制性股票. 8,授予日:指林州重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该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9,授予价格:指根据本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认购该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10,锁定期: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的期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之日起 12个月. 11,解锁期:指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全部达成后,激励对象申请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 除锁定并上市流通的期限, 该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次日至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6个月 期间内. 12,考核基准年:是指 2010年. 1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4,董事会:指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5,股东大会:指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8,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9,元:指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现行适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20,《 证券法》 :指现行适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21,《 股权激励办法》 :指现行适用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 22,《 公司章程》 :指《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23,《 激励考核办法》 :指《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24,《 25,三者较低价格回购:指回购定价原则为按照以下三种价格较低者确定:①标的股票授予价格;②回购实施日前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③回购实施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二,激励计划的原则和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 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股权激励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号》 以下简称《 ,《 ,《 ,《 ( 股权激励 备忘录》 ,《 ) 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实施. ( 制定本激励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1,公平,公正,公开; 2,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3,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利益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维护股东利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和可持续的回报. ( 制定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2,通过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和可持续的回报; 3,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4,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三,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 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及其变更和 1,根据《 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将本激励计划修改,调整或变更的部分审批权限授权公司董 事会行使. 公司章程》 并参照《 股权激励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 2,根据《 激励计划》 并报董事会审查,审查激励对象是否具备授予资格. 董事会对 的实施.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激励计划》 初步审议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和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修改,调整或变更本激励计划,决定激 励对象是否可以获授限制性股票以及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办理本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其他具体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 并参照《 股权激励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 激励计划》 3,根据《 下的激励对象名单,对《 激励计划》 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 见,并在股东大会对《 激励计划》 进行审议时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 公司法》 证券法》 股权激励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 公司章 ,《 ,《 ,《 及《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的确定以《 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不包括独立董事) ,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在获授本激励计划下的限制性股票时必须为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激励考核办法》 考核合格. 3,激励对象的考核依据. 激励对象必须经《 二) ( 激励对象范围 不包括独立董事) ; 1,公司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重要管理人员; 4,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12.7%,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除郭钏,郭书生,郭秋生外,激励对 象中也没有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其他直系近亲属.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公司法》 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具有《 激励对象承诺:如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自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年度起将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并不获得任何补偿;其已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尚未申请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五,限制性股票来源和数量 ( 股票来源 一) 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 股票数量 二) 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47%.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中无预留股份. 六,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为1268人. 本激励计划下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6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2.7%. 本激励计划拟采用一次性授予方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给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300万股. 本激励计 划下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姓名 司广州 郭书生 刘丰秀 郭日仓 郭 钏 李子山 韩林海 崔普县 吕明田 合计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姓名 刘 岩 吕江林 郭天仓 付玉生 吕爱东 李财顺 申梅芹 郭怀吉 曹玉东 贾海林 曹庆平 路建存 杨玉锋 宋全军 郑晓亮 侯晓亮 程绍禹 郭恒滔 路广明 韩书德 郑新奇 王虎生 牛海瑞 韩颖 岳永吉 郭根有 郭红雷 郭政林 常合成 郭文江 韩海生 郭庆云 吕振东 郭松江 郭玉凤 宋红旗 杜四方 王新昌 郭建彬 吕王顺 常云峰 郑涛 李士魁 危永超 王海瑞 陈文娟 吴东方 吕占国 邱艳辉 房国库 赵富军 范英超 职务 董事,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获授股票 数量( 股) 100,000 100,000 100,000 20,000 100,000 740,000 10,000 85,000 20,000 1,725,000 3,000,000 获售股票占公司股 获售股票占标的股票 本总额的比例B 总数的比例A( %) ( %) 3.333% 3.333% 3.333% 0.667% 3.333% 24.667% 0.333% 2.833% 0.667% 57.500% 100.000% 职务 总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 基建处主管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财务处处长 审计处处长 财务处主管 财务处主管 财务处主管 证券事务代表 企管处处长 企管处副处长 企管处主管 企管处主管 供应处副处长 供应处主管 供应处主管 供应处主管 销售处处长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销售经理 采掘机工程师 采掘机工程师 采掘机工程师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采掘机技术人员 掘进机技术人员 技术处处长 技术处副处长 0.049% 0.049% 0.049% 0.010% 0.049% 0.361% 0.005% 0.042% 0.010% 0.842% 1.465%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付亮 路虎吉 付军山 王军华 刘立 路凯 刘晓飞 常晓芳 常海峰 陈韬宇 杨静慧 常松德 胡莹莹 韩红玉 刘鑫垚 杨伟 郭超 周建中 杨惠敏 林海 常侠 于飞 宋少军 黄建丰 焦陶气 郑波 张锦波 李永生 陈康之 向竹林 李振龙 张卫革 郭伟杰 火应奇 郑国相 丁立军 郭秋生 郭保仓 郭建军 李新有 吕启生 王来昌 郭存生 李学恩 郭保庆 薛立明 李靖华 黄伟伦 段勃 杨东鑫 王瑞 王大伟 谢国平 张亚希 郭庆林 王玉生 郭清正 刘 超 郭富凯 刘 远 吕银顺 吕保法 郭红强 崔合军 赵 海 郭保红 郭现刚 任玉朝 吕国东 牛明瑞 郭玉斌 王海亮 周永强 郭振军 董学震 谢海军 常保刚 郭爱军 常万军 杨 凯 郭松林 王保昌 常建昌 杨保锋 韩晓亮 吕晓勇 刘伟 韩智勇 崔志刚 韩瑞林 吕宝玉 王震全 王俊青 吕晓志 郭向利 曲伏役 郭奋生 郭红现 吕贵林 刘振茂 刮板机技术员 刮板机技术员 刮板机技术员 刮板机技术员 刮板机技术员 刮板机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液压支架技术员 掘进机技术员 掘进机技术员 技术员 网络技术员 液压支架郑州研究所所长 液压支架郑州研究所副所长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液压支架工程师 刮板机工程师 刮板机工程师 刮板机工程师 刮板机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基建处主管 基建处主管 基建处主管 基建处主管 基建处主管 基建处主管 鸡西金顶重机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质检处处长 生产处处长 生产处副处长 生产处安全主管 生产处主管 生产处主管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管 下料车间车间主任 铆焊分厂厂长 铆焊分厂副厂长 铆焊分厂调度主管 一铆下料车间车间主任 一铆下料车间车间主管 一铆机工车间车间主任 一铆机工车间车间主管 铆焊一车间车间主任 铆焊一车间车间主管 二铆下料车间车间主任 二铆下料车间车间主管 二铆加工车间车间主任 铆焊二车间主任 铆焊二车间主管 总装分厂厂长 总装分厂副厂长 总装分厂主管 总装分厂主管 机加工分厂厂长 机加工分厂副厂长 机一车间车间主任 机一车间车间主管 机一车间主管 机二车间车间主任 机二车间车间主管 机三车间车间主任 机三车间主管 单精车间车间主任 刮板机分厂主管 刮板机分厂主管 刮板机分厂主管 刮板机分厂机加工车间主管 刮板机分厂机工车间车间主管 刮板机铆焊车间车间主任 刮板机组装车间车间副主任 刮板机组装车间车间主管 热处理车间车间主任 表面处理车间总工 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8亿 第一期 于授 予 日 ( 含1.8亿) 201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 低于 ; 12个 月后至 24 个 8%; 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最 月内解锁 近三个会计年度 ( 的平均水平. 2008年,2009年,2010年) 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3亿 激 励 对 象 第二期 于授 予 日 ( 含3亿) 201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 获 授 的 限 制 性 24个 月后至 36 个 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最近三 股 票 自 授 予 日 月内解锁 的平均水平. 个会计年度 ( 2009年,2010年,2011年) 后的12个月 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不低于 4.5 第三期 于授 予 日 亿( 含4.5 亿) 201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 36个 月后至 48 个 8%; 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最 月内解锁 近三个会计年度 ( 的平均水平. 2010年,2011年,2012年) 林州重机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林州重机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进行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具有《 (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根据公司《 激励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 二)限制性股票的核准与授予程序 激励计划》和《 激励考核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 激励计划》和《 激励考核办法》; 2,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就《 4,监事会核实股权激励对象名单; 激励计划》和《 激励 考核 办法》后 的2个交 易日 内,公告 董事会 决议 ,监事会 决议,公 司A股 5,董事会审议通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激励考核办法》; 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聘请律师对《 激励计划》有关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同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河 7,公司将拟实施的《 南证监局; 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8,在中国证监会对《 激励计划》时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9,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计划》,监事会应当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作说明,股东大会表决方式 10,股东大会审议《 包括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1,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上述授予条件全部满足后30日内,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 会的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 会确定 授予日 ,将限 制性股 票一次 性授 予 激励对象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予日不得为下列期间: (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激励对象应与公司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书》; 13,公司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发出《 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书》,并将其中一份原件送回公司; 14,激励对象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 15,激励对象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要求缴付于公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 16,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全 部由激 励对象 自筹 ;公司承 诺不为 激励 对象依 据本激 励计 划获取 有 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7,公司统一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锁定及公告事宜; 18,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后,享有与公司普 通股股 东同 等的权 利,承担 相同 的义务 ,但限制 性股 票的转 让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权激励办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受本激励计划的限制. 十,解锁条件和程序 ( 一)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的确认条件 解锁期内,在以下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由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的申请对限制性股票分期进行解锁: 1,林州重机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3)具有《 (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计划下的限制性股票将在解锁期内分三期解锁. 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锁定期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2,三者较低价格回购:指回购定价原则为 按照以 下三种 价格 较低者 确定:① 标的 股票授 予价格 ;②回 购实施 日前 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③回购实施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如无特别注明按照本条1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则本计划提到的回购价格均为本条2的三者较低价格.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发 现金红 利,送红 股,公 积金转 增股本 或配 股等影 响公司 总股 本数量 或公司 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P=P0 ÷( 1+n) 其中: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 即每股 股票经 转增 或送股 后增加 的股 票比例 );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3,配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实施配股的,公 司如按 本计划 规定 回购注 销限制 性股 票,则因 获授限 制性 股票经 配股所 得股份应由公司一并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确定;因获 授限制 性股票经配股所得股份的回购价格,按配股价格确定. (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董事会根 据上 述规定 调整回 购价格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司应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作出调整,并经董 事会做 出决议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其他 1,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收规定执行. 2,本激励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3,本激励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4,本激励计划附件构成本激励计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五,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草案)的独立意见; 2,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5,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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