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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证券 :002474
    公告编号:2014-05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日,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工程”)和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 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榕基工程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 (以下简称“海西园”)内投资建设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项目事宜进行协商, 签署了《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投资建设协议书》,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简介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一批国家级高新 区之一,实行“一区多园”的 模式,下辖洪山、台西、仓山、马尾等4个老园 区和海西园、 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2个核心主体园区, 规划面积约63平方公里。 福州高新区主体园区位于福州中心城的西南侧,与福州主城区仅一江之隔,交通 条件十分便捷与空港、码头构成“一小时交通圈”。 海西园定位以高端研发、科技孵化和总部经济为主体,规划面积12.35平方 公里;“两园”定位为高新技术辐射区域,以生物医药和机电、光电等生产性项目 为主,规划面积12.87平方公里。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编制并具体实施福州高新区的总 体发展规划、园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 州高新区的招商 引资,统筹、协调、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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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福州高新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委员会 乙方: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乙方在海西园内投资建设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1.1亿 元,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4,614.91平方米(含道路代征面积1,471.99平方米)。 (2)供地方案及政策扶持 该项目用地出让方式采用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式。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 于海西园内项目地,具体土地面积以土地出让协议确定为准。 乙方取得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国家土地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并由乙方 与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格为工业用 地每亩40万元。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甲方承诺乙方可享受福州高新区赋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并协助申请享受福州 市优惠政策。 (3)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 乙方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的建设规模,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00万元。 乙方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产值不低于每亩600万元,年税收不低于每 亩35万元(包含项目地块上引进公司的税收及各项税前抵扣等优惠)。 甲方承诺若年纳税规模未能达到上述要求,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金额等同于上述约定的税款与实际缴纳税款的差额)。 (4)履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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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同意在成功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甲方提供可动建土地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缴纳建设保证金3,288万元(按投资强度x用地面积x30% ),用于保 证本协议的履行。 在项目开工建设后15天内,甲方退还乙方10%的建设保证金;在乙方取得 施工许可证后的15天内,甲方退还乙方20%的建设保证金;在项目工程达到正 负零零后的15天内,甲方退还乙方20%的建设保证金;在项目结构封顶后的15 天内,甲方退还乙方30%的建设保证金;在项目完成 验收后的15天内,甲 方退还乙方20%的建设保证金。建设保证金均无息退还。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着改善办公环境和继续加强研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目的,本项 目投资建设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 有利于改善公司办公和 研发环境,有利于员工稳定和发展,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2、存在的风险: 在项目用地、 优惠政策、 扶持措施以及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的支持和项目报 批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顺利建成,公司将构建一流的软件研发中心,加强公司的基础 技术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 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服务水平和品质,更好为客户提 供优质服务,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实 现规模化的发展战略。 四、其他 本协议书已于2014年9月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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