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06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一,说明
(一)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各级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发展教育的职责,依法治教,加
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务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及其他有关教育
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
决定》(国发〔20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
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4〕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一2002〕28号文件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
展的决定》(鲁政发〔2003〕102号),《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鲁发
〔2005〕35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
,有重点地提出了对几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标准要求
.
(三)本方案设一级指标(A级)6项,二级指标(B级)
21项,年度发展指标14项,督导评估量化总分值:教育及展水平评估(F)600分,教育年度发展评估(NF)360分*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年度发展督导评估得分分别汇总*依据评估总分,认定市教育发展水平和年度发展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受表彰奖励:
1.教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2.辍学率上升;
3.教育经费总投入低于上年水平;
4.有未拆除的D级危房或使用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校
舍;
5.有重大违法事件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有弄虚作假行为;
7.发生乱收费问题;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劅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劊发〔2002〕44号)下达后违反规定超编制聘用人员和违芧聘用代课教师.
二,督导评估指标及分值
qS9eе]
!h
———— 600 360
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F NF F NF
A1管理体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