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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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教基字【2011】29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普通高中
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等五项
评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全市普通高(完)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等五项评比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字〔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优秀校本课程评比等三项评比活动。全市普通高(完)中要以此为契机,按照我局下发关于的《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意见》(洪教基字【2010】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实施。省市级校本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实施作出应有物贡献。
“我的课改故事”征文通过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直接上报,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校本课程材料请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处,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择优上报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比。
联系人:杨华根,电话:3986475
邮箱:510664401@qq.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___ 新课程 评比 转发_ _ 通知 |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_________ _ 2011年5月12日印发 |
(共印6份)
关于开展第三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
和教学实录评比等五项评比活动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1〕3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