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0〕188号
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
省本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10〕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省本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培训项目的单位须为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中立项建设的重点实习实训基地,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或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培训项目的专业与基地的主体专业相对应且具有较明显的特色.承担过相关专业的社会培训,具有一定的培训经验.
2,学校具备满足培训与考核要求的硬件环境.按照我厅颁布的相关培训专业的培训与考核标准的要求,学校设施设备达标率和训练项目开出率均达到100%(含与企业合作达到),并能同时满足40人以上进行同一技能模块的培训与考核(特殊专业或技能训练项目除外).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的先进性达到规模企业现场设施设备中等以上水平.
3,有稳定的合作企业.学校至少与两家以上专业对口的规模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共同实施培训.合作企业的地点一般在学校所在区域内,其管理水平与生产技术水平较高,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供培训学员调研,参观,轮岗体验和顶岗实习,确保完成培训学员需在企业进行的培训内容.
4,有专门的培训管理机构与满足需要的教学团队.学校成立了由院(校)长任组长的培训领导小组及相关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了熟悉培训管理,教学理念新,业务能力强的管理队伍.培训师的数量满足一定规模学员培训的需要,并有一定比例直接从行业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中聘请.专业技能模块的培训师均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能力突出的可以放宽到中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含相关职业资格的考评员),具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熟悉行业企业规范和标准以及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和技术,了解企业文化.
5,有符合要求的后勤生活保障条件.有能供至少40名以上学员住宿的培训楼(招待所)或条件较好的学生公寓,学校食堂能划定专门的区域供学员就餐.
二,申报办法
1,分培训项目申报.培训项目按培训专业类设立,即一个培训专业类为一个培训项目(2010年省本级培训项目见附件1).由培训基地所在学校申报,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自行申报一个或若干个培训项目,但最多不能同时超过三个项目.
2,须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见附件2);(2)按我厅颁布的《关于印发数控技术应用等14个专业类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试行标准的通知》(湘教发〔2010〕15号)分培训项目制定的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方案要点见附件3);(3)佐证材料包括:①合作企业协议;②实习实训场地照片;③培训师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④食宿条件照片;⑤学校培训机构相关文件;⑥近两年已举办的社会培训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培训项目的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上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http://zcc.hnedu.cn)或湖南职成教育网(http://www.hnvedu.com),进入"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管理系统",点击"项目申报"栏目,根据操作提示,将申报表,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附件提交到申报系统(技术支持QQ群号为41843734,填报过程中要选择的基地代码表见附件4),并在学校主页开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专门窗口,上传申报表,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附件,确保网络畅通.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由学校盖章后,送交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联系人:舒底清,联系电话:0731—84402943,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所807室.
因目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中没有焊接专业,有意承担焊接专业教师培训的单位,直接将书面申报材料交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
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6月8日.
三,确定办法
根据申报条件和各学校上报的申报材料,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职教培考委)将委托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根据专家遴选情况,省职教培考委将审核确定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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