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须知(2006年度)
一,河南省科技计划(专项)简介
科技攻关:涵盖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含中试,工业性试验)阶段;
普通攻关:支持探索,培育萌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即制造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二次开发);
重点攻关:对有苗头的项目重点培养;
重大攻关:培育闪光点.一类是实验室研究已完成,产业化或推广应用前景明朗,一旦攻关成功即可衔接产业化的项目;另一类是体现省政府经济,科技发展战略需要的项目,今年全面实行招标;
火炬计划: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星火计划:支持农业,涉农及乡镇企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农业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
自然科学基金:主要开展应用前景较明朗的基础研究;
软科学研究:支持为我省经济,科技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的软科学研究;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国际科技智力资源,国际资金,先进技术和成果,重点选择支持一批高新技术国际合作项目;
200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包括科技攻关,火炬,星火,农业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途径
1,省科技厅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
2,省科技厅组织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区和有关单位召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会议,布置项目申报工作,下发项目申报材料(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等);
3,项目申请者从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等单位获取项目申报书(或从互联网下载),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4,省直部门(单位)所属的项目申请者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管理的项目申请者通过国家级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其他项目申请者通过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5,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高新区管理委员指导项目申请者编写并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6,项目申报材料经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高新区管理委员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
7,按照豫政〔2004〕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等5个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直接申报项目并报送材料,其他30个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直接申报项目,项目材料可由所在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代为报送;
8,项目申报实行统一受理,由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统一组织,专业处参加.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必须填报相应的项目申报书,详见各类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申报要求;
2,除项目申报书外,还应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软盘,申报系统可通过互联网下载,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高新区管理委员等负责项目基本信息软盘的录入,审核和上报;
3,申报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还需要录入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与项目申报书同时上报;
4,2006年度部分科技计划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详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项目相关资料和获取方法
1,科技计划年度项目申报指南(2006年度);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科技计划项目基本信息申报系统软件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
以上资料均可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高新区管理委员等单位获得,或在河南省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05年9月6日—9日
9月6日上午: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巩义
9月6日下午: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项城,永城,固始,邓州
9月7日上午: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济源
9月7日下午:省科技厅厅属单位,郑州国家级高新区,洛阳国家级高新区
9月8日全天:省直部门(单位)和单位
9月9日全天:省教育厅及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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