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卫监函〔2009〕99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杭州市
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卫生信誉度低的集体供餐单位的监督,提高食品卫生整体水平,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浙卫监函[2009]26号)和《二OO九年杭州市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杭卫监〔2009〕9号)要求,现就2009年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对本市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应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浙卫发[2005]228号)及《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核定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全面开展本辖区内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辖区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束后,请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0日前报至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辖区内A,B,C级单位及整改单位
名单于12月20日前由各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确定并公布,报市卫生监督部门备案;
(二)各辖区A级单位上报工作:做好A级单位的推荐和初审工作(要求2009年新申报A级单位全部实施五常法管理,老A级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达50%),于10月15日前向市所上报A级单位推荐表(附件3)和降为B级的集体食堂名单及降级原因;
(三)全市集体食堂A级单位复核评定工作:
1,复核评定对象
2009年前评定的所有A级集体食堂(附件6);
2,复核评定内容
(1)按照《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核定评分表》(附件1)对2009年前已评定为A级单位进行现场复核打分;
(2)按照《浙江省餐饮业五常(5C)管理实施评估标准》(附件4),对实施五常法管理的A级单位进行评估打分;
(3)按照《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原料追溯管理工作督查表》(附件5)内容,检查A级单位食品原料追溯管理情况;
(4)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3,复核评定方式
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于10月13日前上报一名分管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副所长或科长参与复核评定工作.市所统一安排,以交叉互查为原则,组成五个检查组.届时请各辖区卫生监督所安排车辆和人员配合检查组检查.
4,复核评定时间
10月19日—30日,19日上午召开分组协调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对辖区内集体食堂进行认真评审,及时张贴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标志,公示评定结果,全面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各项工作结束后,准确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联系人:吴奇志 潜平
联系电话:86411286 86416811(传真)
附件:1,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核定评分表
2,杭州市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汇总表
3,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推荐表
4,浙江省餐饮业五常(5C)管理实施评估标准
5,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原料追溯管理工作督查表
6,2008年 集体食堂A级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杭州市卫生局,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周智林副局长.
附件1: 杭州市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核定评分表
单位名称: 评定等级
项目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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