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教语〔2011〕4号
关于2011年对我市教师和社会人员
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语委办: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语〔2010〕19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普通话水平人工测试,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为贯彻落实省语委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语委办按照省的标准建设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设在肇庆广播电视大学,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7号),承担全市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目前,测试站建设已通过了省验收.为加强对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管理,规范我市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机构
从今年起,肇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省要求,统一采取计算机辅助测试方法进行,由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日常工作.培训测试站由肇庆市教育局语委办委托肇庆广播电视大学具体负责管理,维护,并承担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组织工作.
二,测试对象
(一)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社会力量办学),未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规定等级的教师(5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今年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而未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和部分有要求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士.
(三)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核实以入学录取名册为准.
三,有关事项
(一)报名,培训和测试时间
1,普通话水平测试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今年从4月1日起接受报名.原则上每月的1号到10号为报名时间,培训和测试时间在当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当月报名人数少于50人,已报名的应试人将顺延至下一批次参加培训和测试(各地也可视实际情况与测试站商定本地集体报名,培训与测试的时间).
2,凡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肇庆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语委办办理报名手续,非肇庆户籍的到工作所在地语委办办理报名手续.
3,大,中专在校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
(二)培训,测试
1,培训将采用面授与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报名所在县(市,区)进行,辅导老师由市培训测试站聘请省语委认可的国家级或省级测试员担任.
2,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的考生安排在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其他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的考生可在肇庆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进行测试,也可根据需要由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派员到各地组织流动培训测试(流动测试的设备需要完善和调试,预计5月份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收费标准
普通话培训测试有关费用由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按市物价局核准的价格来收取(测试费每人每次50元,培训费每人每次60元,师范类在校大中专学生减半收取).
(四)有关测试应注意的事项,考生测试流程以及网上远程培训等详细说明,请登录肇庆电大网站(http://www.zqtvu.com.cn)"肇庆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栏目参阅.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人:张叶,联系电话:2829842;冯玲,欧莉莉,李少佳;联系电话:2740880.电子邮箱:zqspcb2840880@163.com
附件: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工作指南(试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发送:肇庆广播电视大学,市直有关学校
肇庆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工作指南
(试行)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话水平测试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每月的1号到10号为报名时间.
2,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在每月的11号对本月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人数进行汇总,上报省语委办,待省语委办回复后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培训和测试时间.20日前将当月排期通知各报名点.
(二)报名地点
1,肇庆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县(市,区)语委办报名.
2,非肇庆户籍但在肇庆辖区各县(市,区)工作的,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的语委办报名,也可直接到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肇庆广播电视大学,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7号)报名.
3,大,中专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应试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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